关于申报上海市2020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启明星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12-13科研管理处
各有关课题组:
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根据《上海市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启明星计划(A类)
申报主体资质条件:
1. 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、科研院所(含新型研发机构)等科研单位。
2. 项目负责人要求: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(在198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),应具有博士学位。
3. 执行期限: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。
4. 经费额度:为定额资助,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。
二、申报要求
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要求:
1.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。
2.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不得再进行申报。
3.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。
4.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。
5.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,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,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。
6.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,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,择优申报。
7. 因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限项申报,故实行单位遴选,择优申报。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0日17:00前,将拟申报内容(申请人姓名和项目名称)发送电子邮件至xuxiaona@shawneeregionalpharmacy.com报备。科研管理处将根据上报的项目数量,组织专家遴选。
三、申报方式
1.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,无需送交纸质材料。请申请人通过“上海科技网站”(svc.stcsm.gov.cn)进入“项目申报”,进行网上填报,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。
2.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9:00,截止时间(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)为2020年1月7日16:30。
四、评审方式
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、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。
五、立项公示
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,接受公众异议。
六、咨询电话
服务热线:8008205114(座机)、4008205114(手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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